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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牵引装置说明 发布时间:2022-08-09 14:33:37   点击次数:6008

皮牵引装置

产品说明书

生产备案号: 沪浦械生产备20000016号
产品备案号: 沪金械备20160005号
产品技术要求编号:沪金械备20160005号
1.用途及适用范围
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,术中或术后用于下肢股骨颈骨折、胫骨骨折等下肢长骨骨折的复位牵引。
2.工作原理及其结构组成。
本产品是运用杠杆(支架)、滑轮、重力牵引病人的患处,达到复位牵引的目的。
本装置由牵引架、皮牵引带组成。
牵引架由可活动滑轮支架(并装有销子和紧固螺帽)、滑轮、挂钩组成。
皮牵引带由棉制品布类、海棉、锦纶带、尼龙搭扣、松紧带、金属环等制成。牵引架由厚3mm钢板冲压而成,滑轮为ABS塑料制成。
3.品种、规格
牵引架;皮牵引带分为大、中、小号。
4.技术性能
性能:牵引带和牵引架各支点的连接应牢固,皮牵引带承受力50N,牵引架承受力240N 不得脱落和断裂,销子不松动,尼龙扣扣合后不脱落。
外观:牵引带应无污点及破损,缝线应平整,无脱线现象。牵引架表面应光滑,无毛刺、 尖锐物等。
5.使用前注意事项和使用环境条件
使用前应检查产品质量问题,如发现牵引架固定不牢,支架之间固定销子有松动,牵引带的线迹,有脱落或有裂纹,尼龙扣扣合不牢等情况,应及时更换后再使用。
该装置一般应在医院内治疗室、病房和家庭中卧室使用,使用环境应洁净。
6.皮牵引带使用方法以及禁忌症逐一说明如下:
使用方法:本产品适用于儿童和老人,体弱的成年人,无移位或嵌顿性骨折。
必须在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,先按患者的体形和体重大小确定牵引带的型号规格及牵引力的大小。然后使患者平卧于木板床上,患肢穿上丁字鞋,将牵引架挂于患肢脚跟部的床架上,使牵引腊绳通过牵引架的滑轮与固定于膝上、膝下、 踝部的固定带并调节好三者之间的尼龙扣,牵引绳与踝部的金属环打结固定连接,使重力的力点分别作用于膝上、膝下、踝部,然后根据患者的体重调节牵引所需的重力。一般情况下,经过半小时左右的牵引患肢的膑骨与健肢相对平卧,如患肢长于健肢,牵引重量应适当减轻,减至患肢健肢双肢长短一致为止。牵引时间一般为骨折日起三周左右。
禁忌症: 1)、皮肤具有擦伤、裂伤者禁用;
2)、血循环受累如静脉曲张、慢性溃疡、皮炎、血管硬化或其它血管病者禁用:
3)、骨折严重移位重法,需要重力牵引方能矫正其畸形者不适用。
7.维修、保养
皮牵引带经长久反复使用过程后,如发现牵引架销子孔磨损松动,不能紧密固定,牵引带线迹脱落或有裂纹、龙扣扣合不牢,应停止使用,配件可向生产厂购买。
8.储存
经使用后的皮牵引带可以用一般方法清洗。一人一用。该产品储存放于卫生洁净、干燥 通风良好的室内,以便再使用。
9.注意事项
本产品不直接接触皮肤,可用清洁纱布衬垫后使用。
皮牵引带专人专用,禁止交叉使用。
皮牵引装置必须在医院里由医师确定牵引重量,患处根据医嘱取相当重物进行牵引。
10 产品清单
本产品由牵引架和牵引带组成。
11.生产日期,使用期限
生产日期见标签,使用期限为五年。
12说明书的编制
编制时间:2016年3月1日。